唐山市路北区某蛋糕店老板孟某,实名举报遭到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的黑社会团伙到店铺、家中骚扰甚至打砸20余次,2021年7月起就遭到敲诈勒索,扬言“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用灵车把你装走、律师你随便找、法院随便找、110你随便报”。还曾当着警察的面公开威胁店主:“不会遵守法律,我们有自己办事的方法,哪怕多蹲几次大牢也无所谓”。受害人多次报警,罪犯仍然逍遥法外,警方居然说罪犯行为不犯法。但是,事件一经曝光,罪犯被火速逮捕,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星际酒吧驻唱女歌手实名举报朱某斌、杨某等人组成的黑社会团伙,以欺骗手段将其骗入酒吧内部,切断所有监控设备,强迫交出手机等个人物品,对其本人和其朋友实行非法拘禁、逼迫下跪、殴打辱骂、画押、威胁恐吓等,随后又转移被害人,关黑屋、关狗笼、群殴,时间长达16小时。受害人逃出报警后罪犯并未得到处理,且酒吧正常营业,警察都未到施暴现场。
上述同一酒吧男员工实名举报,店长杨某闯入员工宿舍,无故殴打四名员工并进行恐吓威胁,抢夺被害人手机进行摔打,威胁说:不要报警,报警了也没有用。威胁说,让被害人出不了唐山,事件发生于2022年5月29日凌晨4点左右。后来,酒吧老板朱某斌威胁恐吓受害人签下谅解书。
唐山市开平区78岁老人,实名举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2005年2月,其儿子张艳海被车撞死,原因为肇事出租车司机驾驶中接打手机,有乘客作为证人,路北交警支队交警李彦昭、刘树华未进行事故取证,包庇驾驶人,且不予赔偿被害人。老人17年来无数次去北京、石家庄进行信访,但唐山市公安局一手遮天,不予理会,不予赔偿,包庇罪犯的交警未受处罚,还扬言“你去告吧!”
一名李姓男子实名举报,2019年12月12日晚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海域遭到“海霸”袭击,海霸将他的渔船撞翻,导致船上5人死亡,仅李姓男子幸存。此事件后来由唐山市海警局立案侦查,侦查期间,案件的鉴定结论受到人为操纵,严重违规。海警局委托已经被吊销资质的大连海事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后又经河北省渔政渔港管理局出具责任认定书,李姓受害人居然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认为这是一起黑社会性质的故意杀人案,至今未破案,受害人希望得到公平处理。
唐山市迁安市75岁老人实名举报迁安市联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颠倒黑白,雇佣30多人携砍刀等凶器将被害人商铺拆毁,暴力殴打,被害人四肢被全部打断,被害人车辆后被烧毁,孩子不敢上学,家人不敢出门。
唐山一养猪为生的老人武某某实名举报,原村支部书记、村长霸占生猪市场,私自胡乱定价,禁止外来商贩进入,养殖户饲养的猪必须以低价卖给他,一旦发现不卖,不是砸车就是打人。被害人武某因不卖给他,后来发生口角,武某遭到其殴打、恐吓,一天被打两次。村霸扬言:你要是告,就打死你,你要是再告,尸体都找不到。
88岁内蒙古人汪某某,实名举报路北区冤案。为了儿子的冤案,奔走了20多年,相关部门不作为,至今无结果。案件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凤凰道,其儿子被一群黑社会暴徒20余人持刀、持棍棒、铁锤等殴打,暴徒嚣张至极,将110警车砸毁,此事件被登载在2006年4月26日的“唐山晚报”上,其儿子作为受害者,居然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黑社会狂徒却逍遥法外,无人敢管。举报人表示路北区黑恶势力狂徒在此地根深蒂固、上下有人、黑白勾结,冤案很多。
唐山迁安一妇女实名举报,“扎一”副总杨某某雇凶杀人,2016年雇佣5名黑社会成员将其儿子活活打死,事后,几人顶包自首,令人震惊的是罪犯当天就被释放,公安机关声称验尸显示死者身上没有伤,至今公安机关包庇,同流合污。
浙江温州人汪某某实名举报,2020年4月,其来玉田县窝洛沽镇投资办厂,经营期间,房东指使他自己的儿子杨青山在工厂故意捣乱、肆意挑衅,阻挠生产经营,多次辱骂殴打工人,一名女出纳被打成左胸骨骨折,报警无数次都不了了之,还切断工厂的水电煤气,强迫、驱赶工人离厂,致使停工停产,损失惨重。杨家父子扬言:“上面有人,唐山我就是天,随时把你们赶出唐山”,受害人恳请有关部门查明此事。
唐山迁安市一74岁老太太实名举报,迁安市保安公司仗势欺人,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儿子的工伤死亡赔偿金90万元,打到了保安公司自己的账户上,私自克扣、私吞,不交给死者家属。
多人实名举报唐山荣盛集团涉嫌集体诈骗,时间长达6年,涉案购房金额高达10亿。非法集资、违法销售、虚假宣传,以返租形式诱导百姓团购,未履行合同按时返租,诈骗3000多户业主。
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乡望马泊西街村人董某某,实名举报,其儿子在2021年8月29日晚上,被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南堡二村书记李学军(音译)带领的20余人殴打致死,事发已经10个月,事发地的滦南县公安局南堡海防派出所仍未解决此事!
河北省唐山市人董某,实名举报,唐山市丰南区清泉钢铁集团董事长冯玉权等人,于2011年10月24日打砸赤峰市宁城县某派出所,导致三名民警受伤住院治疗,派出所电脑等物品被损坏。事件后移交唐山市公安局,不了了之。